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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

发布时间:2016-06-06 【浏览次数:

     

一、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进入考场,只允许携带必需的文具(考试用笔、橡皮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垫板)和用具(手表、手帕、水),不准携带书籍、报刊、纸张、具有计算和储存功能的器具、通讯工具及贵重物品进入考场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
二、考生在每科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,凭准考证对号入座。考生须将准考证、身份证展平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查对。考生只能在试题、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涂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号等,不准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。

三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。

四、开考30分钟(英语考试为开考后)迟到考生不准入场, 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交卷离场。不交卷者不得离开考场。

五、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如遇试题、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卷面字迹模糊等问题,可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当众询问。

六、考生答题时,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作答;非选择题用0.5mm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,作图时,可用2B铅笔。要求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各题(含作图题)答案须按要求书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,书写在试题、草稿纸等非答题卡指定区域内的答案无效。

七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、喧哗。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,且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
八、考试中,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偷看、抄袭、冒名顶替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、答题卡。考生不得把答题卡或草稿纸摊放在座位的两边(以身体为界),如确实需要,应反扣在桌上,否则以有意让他人抄袭处理。

九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题、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桌上,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将试题、答题卡收齐并检查无误后,考生方可有秩序地离开考场。考生不得将试题、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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