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自学考试 >> 政策规定

关于停考物流及采购与供应职业经理资格证书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13 【浏览次数:

 

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、中英合作采购

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证书考试的通知

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(院、中心)、自学考试办公室:
 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[2016]36号)和《关于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[2016]37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经研究,决定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、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自2016年1月起,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、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。
  二、为保证考试项目平稳过渡,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为老考生组织两次考试。2017年1月1日后不再组织以上两项证书课程的考试。
 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部署,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,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,确保停考工作安全平稳。

          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           2016年4月18日

版权所有: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地址: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、转载、建立镜像

鲁ICP备09097629号-1  Copyright@2021 www.jnzk.net All right Reserved